香港一名女同志在女同性戀交友軟體上結識一名友人,不過並不知道對方是男兒身,還因為年齡差距暱稱對方為「姐姐」。兩人相約見面玩性虐遊戲(SM),期間男子將陰莖插入女子陰道,女子才發現對方是男人,隨即離開報警。
香港1名年輕女子小亞(化名)2019年11月21日在女同志交友論壇找砲友,認識1名30歲的無業曾姓男子。曾男假冒女性,還在「性取向」一欄填上TB(Tomboy, 意指比較男性化的女同性戀者)。兩人隨即相約開房,小亞不疑有他前往赴約,並在房內大玩鞭打、滴蠟等SM遊戲,過程中女子皆未察覺異樣,直到曾男掏出生殖器插進小亞私處,她才驚覺自己遭到性侵,憤怒報警。
曾男在論壇中化名Jan,認識小亞後雙方一拍即合,十分聊得來,小亞甚至還暱稱曾男為「姐姐」。兩人相識一段時間後,便轉往女同志交友軟體HER繼續私訊聊天。曾男隨後得知小亞有興趣進行SM(Sadomasochism,意指性虐待跟性受虐),兩人便在2020年2月27日相約到觀塘悅品海景酒店開房。
兩人進房後,曾男全程皆未脫下褲子,期間曾觸摸小亞胸部和私處,還指侵下體,還滴低溫蠟、用鞭子抽打女方的臀部,之後更為小亞洗澡,但之後曾男因無法克制衝動,便在沒有戴套的情況下,直接插入女方下體。小亞突然遭到侵犯,嚇得驚喊,「你是男人?你為什麼要裝成女同志?」但曾男皆沒有回答,趕忙穿好衣褲逃離現場。
據報導,小亞因以為曾男為女子才願意與其發生關係,因此在意識到自己被性侵後便即刻於當晚報警,指控曾男明知自己是女同志,卻故意隱瞞男性身分,對其提出告訴。目前增男被控強姦罪與非禮罪,全案仍在審理中。
女子供稱,兩人認識期間也有使用不同的通訊軟體聯絡,不過她始終認為對方是女性,甚至在酒店見到男子的時候,也是這樣以為,因此才願意發生性行為。男子於高等法院受審,被指控一項強姦罪以及一項非禮罪,全案仍有待進一步司法審查。